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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节(第2页)

“朱仙镇……”辛赞沉吟片刻,目光亮起:“那离收复开封不远了!”

王富贵点了点头,继续道:“完颜将军当初为了快速拿下宋国,带走了金地大部分的兵力。而如今大军遇岳飞阻挠,屡战屡败,精兵十不存一,数日之前,完颜将军就有退兵回朝之意。若岳飞能一鼓作气、乘胜追击,那将数十万金兵折在南地,也不无可能。”

“如果,我是说如果。”王富贵又舔了舔唇,声音轻了不少,“那数十万金兵尸沉黄河,那金国必定内乱。若趁此时机起义,北地空虚、金国人心不稳,你也不是没有胜算。”

“倘若,你能想办法派人千里赴宋,与岳飞南北相和……”

王富贵打了个冷颤,像是被什么东西攫住了心魂,说不出是期待还是恐惧。他面色白得可怕,眼睛却亮得惊人,缓慢却清晰地吐字:

“复国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”

第59章【爱国诗】辛弃疾

王富贵的话音刚落,小院里众人的呼吸声一下子变得粗重。

“我只是说说,说说。”

众人炽热的视线令王富贵头皮发麻,他紧张地搓了搓衣角,眼皮不受控制地眨动,语速也急促不少:“我如今就同你们说清楚,省得你们死了还怪我。这到了下面啊,你们可得和阎王爷说清楚了,是你们自个儿找死,与我无关。”

“要我说,这仗基本已经打到头了,宋朝撤兵也就这几天的事儿。先不说宋朝皇帝的性子,”说到这里,王富贵不屑地冷笑一声,翘起小拇指晃了晃。

表达完对赵构的蔑视后,他这才收回手,继续往下:“更何况,北地还握着重昏侯的命,岳飞北上,当初打得可是‘迎回二圣’的名头。倘若金国封重昏侯为新宋帝呢?到时候,谁是宋朝正统可就说不好了,宋将又怎能再去攻打宋帝呢?”

王富贵说得直白易懂,就算是不懂政事的农民都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。人们面面相觑了片刻,有人问道:“那你的意思是,想要成事,我们还得先去五国城救出重昏侯?”

王富贵点点头,但他像是想到了什么,随即又摇头:“救?”王富贵扣掉袖口干涸的血块,甩了甩手,神情又充满了不屑:“你们若非要从重昏侯处下手,倒不如杀了他——他在位时,宋是怎么亡的,你们应该还没忘吧?”

王富贵这一盆冷水浇凉了众人的热血,一改刚才的激动,所有人的表情在此刻都变得有些灰心丧气。数千年的伦理教化,光凭“皇帝”这两个字,就足以令这群农人诚惶诚恐,更何况还是“杀皇帝”——仅仅是听到这三个字,就有人恨不得捂住耳朵,在地上磕头谢罪。

见状,王富贵露出了一个“我就知道”的表情。

这个表情颇为复杂,说不出是嫌弃、得意还是遗憾。他砸吧了一下嘴,环视四周,拍了拍手,唤回众人的注意力:“得了,就你们那怂样,还扯什么大旗学人起义。临砍头时,别尿裤子就不错了。还是按照我的计划……”

“杀的是金国重昏侯,与宋朝皇帝有何干系?”

令王富贵没想到的是,他的话,反而令原本有些犹豫的辛赞下定了决心。迎着众人的目光,读了一辈子儒家经典的辛赞一字一句,说得无比清晰:“宋朝的皇帝,不是在南边吗?”

王富贵一愣,他收敛了嘴角不屑的笑容,再次端详辛赞,目光里多了一些刚才没有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众人也反应过来了。有人机灵地举一反三:“听说金人野蛮无比,凶残如狼。听到义军消息,说不定金人就发了狂,把重昏侯乱刀砍死泄愤,我们只是发现了重昏侯的尸首罢了。”

“那可要为重昏侯报仇啊!”有人一本正经,义愤填膺。

王富贵抽了抽眼角:“那若金人带着重昏侯撤退呢?”

有人瞪大眼睛,作不可置信状:“大家伙儿都看到重昏侯的尸首了,这还能假?俺们都是汉人,是重昏侯的子民。你不信俺们,反而信那群黄眼杂种?他们带走的是假的重昏侯,真的重昏侯已经被杀了!那群黄眼杂种为了威胁义军,是什么谎都能扯的,你可不要上当了。”

王富贵眼神复杂地看了那人一眼。又听得众人七嘴八舌地嚷了一阵,他有些头疼地回过头,向辛赞最后确认:“不后悔?”

“人生有死,死得其所,夫复何恨。”辛赞一拱手,淡然无比。

闻言,王富贵极为缓慢地点了点头,神情逐渐纠结。他垂头盯着知府的头颅思量了许久,终于把牙一咬,扬声道:“得,你们要去送死,难不成我还能拦着?本来按照我的计划,这院子里顶多死个七八个人就能把这事糊弄过去,但你们非要一起送死……”

事到如今,王富贵也无所谓地坦诚了他原本的计划:他本想骗这群农人听话,让他们把知府和金兵全部杀掉,然后他去官衙里找知府的那个死对头投诚,带一队金兵杀几个农人,让金人出口恶气,向上面有个交代,这事儿也算解决了。

但如今,王富贵改变了主意。

他迎着众人愤怒的目光,大咧咧地向前一伸手:“得,拿来吧。”

“拿什么?”

“刀。”王富贵怒了努嘴,一脚把知府的头颅踢到一个金兵的脸侧,激起他一阵惊叫,“杀一个是杀,杀一群也是杀,知府我都宰了,不差这一群。”

男人们不由望向辛赞,等着他的决定。

辛赞沉吟片刻,最终点了点头:“给他一把。”

王富贵接过刀,伸了个懒腰,开怀道:“我他娘早就受够这群黄头奴的气了,今儿就当爽一把。等会儿我摘了知府的令牌,你们拿去开城门便是。”

王富贵切瓜砍菜般地割掉了一个金兵的头颅,已经杀过知府的手异常稳当:“你们出城后往西去,那里山多,地形复杂,你们若是藏得好些,也能……辛赞?”

王富贵奇异地望着提刀走到他边上的辛赞。辛赞那双提笔舞墨的手,如今姿势标准地扣在刀柄上,而刀锋,稳稳当当地架在金兵的脖颈旁。

“你会,哦不,你敢杀人?”

“起义总要见血的,”辛赞面色镇定,甚至挥手示意后面围观的汉子们一起上前动手,“先提前练练,也省得上了战场再吃亏。”

“那倒也是,上了战场下不去手,那可完犊子了。”王富贵颇为认同地点点头。见汉子们一蜂窝地上前,他还好心地提醒:“别让血溅到衣服上,你们等会儿还得出城。”

……

或许是杀金兵杀出来了一些交情,当最后一个金兵头颅落地,王富贵一拍大腿,突然决定“送佛送到西”,好事做到底。

“给我换一身衣服,我送你们到城门。倘若他们不认令牌,我这张脸——知府手下头号走狗,说不定还能派上些用场。”

一群人向着城门而去,每个人的心里都七上八下,脑海里更是不受控制地预演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冲突。

但等真到了城门口,情况却出乎众人的意料。

原本应该重兵把守的城门此刻异常冷清,只有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地站在两扇闭拢的大门旁,手里虚虚扶着长枪,正在百无聊赖地扯着家常。

看到辛赞一行人,两人互相用眼神示意对方上前。僵持了几秒,其中一人撇了撇嘴,拖着脚步不情不愿地拦到了众人面前,不耐烦地恶声恶气:“干什么的?今天不准出城,都给爷滚回去!”

王富贵拨开众人,脸上挂着平常迎来送往的油滑笑容,顶着士兵惊讶的眼神,将知府的令牌从袖口露出一角:“知府密令,兄弟行个方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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