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对着明亮的月光,小月看不清他的长相,却能清晰看见他眼瞳里漾出的冰冷蓝光,那种夺目亮丽的色彩让她终生难忘,任何宝石光辉都比不上他十分之一耀目。
没有任何意外,堕种被狼人粗暴地解决。
少年健壮的手臂沾染上堕种腥烂的血肉,可他却毫不在意地在堕种尸体里挑挑拣拣。
此时的小月才看清狼人的长相,蓝眸黑发,他长相还有些稚气,但五官足够英俊,浑身上下还有股说不来的野性。
潦草廉价的服装风格使得他像是街边的流浪汉,从头到脚,他身上对应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。
直至挖出堕种尸体里的晶体,狼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本破烂小本,翻到对应的页数,看到上面相似的图案后,他才满意地将手里的晶体丢到随身携带的尿素袋里。
此时的格鲁刚出社会,勇敢的狼族勇士还没有被外面的危险所打倒,便被一股神秘力量所击溃。
直至走出雪地,格鲁才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含义。
这个年头,就连去当服务员都需要高中文凭,这对于文盲格鲁来说十分不友好!
为了生存,他不得不靠捕猎堕种为生,反正这种力气活他最拿手了。
直至在离开前,格鲁才注意到阴影里蜷缩在角落的兔子小姐,她全身上下被雨水打湿,毛发都湿哒哒黏在一块,看起来可怜又柔弱。
面对自己的天敌,兔子小姐紧张地屏住呼吸,颤颤巍巍地看着眼前可怖的狼人,汹涌的雨水打湿了她的睫毛,连带着她的视线也一并模糊着。
就在她害怕的要闭上双眼的时候,一只狼爪抓起透明的雨伞递到了她面前。
兔子小姐睁大松怔的棕瞳落在被雨水打湿的伞柄上,她愣愣接过了雨伞,还没有来得及说一声谢谢。
狼人便顶着雨,头也不回的走入骤雨如幕的黑夜里。
后面的故事大家也都清楚,狼人被某个坑蒙拐骗的创世神给骗去当保安,成功成为了一名月入五万的在编人员。
而兔子小姐辞去了之前的工作,在公司附近开了一家花店。
如果要问她喜欢是什么?
兔子小姐会弯起温柔的笑,轻声回答道。
【喜欢是她会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里,一眼就看见人群里的狼人先生。】
【喜欢是她每天都会站在台阶上浇花,就是为了一个狼人先生路过的可能】
【喜欢是她会不顾一切地违背兔子的本性,喜欢上自己的天敌】
喜欢没有标准答案,只有自己心里知道。
直至兔子小姐等来下一个暴雨天,她迎来了自己的狼人先生,重新将那把雨伞递还到他的手里。
至此,命运达成一个完美的闭环。
第71章命运当然没有自己来靠谱啊!
已经回到办公室的巫青禾还在与迟逢春讨论着格鲁与小月的故事。
小灵偶坐在女人的肩膀上,棉花手臂撑着自己圆滚滚的头颅,他若有所思道:“所以说,小月在很久之前就喜欢上了格鲁,只不过他不记得了?”
说到这里,小灵偶语气无端多了几分嫌弃:“狼人不愧是单细胞生物,如果不是命运女神眷顾了他,不然他根本就不会拥有女朋友。”
巫青禾感觉有些好笑,她伸出手戳了戳巴掌大小的他,调侃道:“怎么,如果是你,你就记得了?”
小灵偶一把抱住她纤长的手指,顺着竿子爬一表自己的衷心:“我不一样。”
巫青禾当然知道他不一样,明明是类似的英雄救美情节,某人当初可是死皮赖脸都要跟回家的,跟狼人都快要形成两个极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