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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1页)

“裴锦年,你真强悍啊。我服了。”我撂了电话。

带着负气的心情见方静存,倒是觉出对方的不一般来。至少,在我埋头喝闷酒,或者无礼扫视她的时候,她不以为忤,静物一样存在,就像墙壁上用于装饰的海报。

之后,我要送她回家,她拿过我的车钥匙,“我来吧,你喝酒了。”

在车里依旧静默,我酒意上头,说,“为什么不说话?”

她安然说:“你对我没有意思,我知道。”

她如此直言,我倒是一震。

到家门口,她打电话,通知我妈妈。然后跟我告别,在马路边招的士,闪身走人。

风袭到我脸上,我又是一震。

为这无端的两震,我开始零散地跟她交往。

她二十八岁,也算是到了“剩”的年龄。容貌、家世和教育背景都好,之所以没有结婚,据她说是在上一次的恋情中失足,淹死了。也算同病相怜。我们的交往,也因此自然起来,没有功利目的,好像不过在应付家长的好意。

锦年又不知疲倦地换了新的国度。她的理想状态是半年待一个国家,半工半游,如果某个国家另她感觉愉快,便耗长一些,但是无论多长,最终仍要迁徙,抵达另一处未知之境。

我一直在想,像她这样一种人,将行走当成生活,将生活看做艺术,吃苦受累都只是不同的生活体验,有趣构成生活的动力,如果无趣就是离开的时候。自由随性,对困顿于生活泥沼的凡夫俗子来说的确构成永恒的魅力,用安安的语言,就是漩涡一样被吸引;但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注定只能远观而不能近待。

麻雀爱上大雁,只有两种下场,要么做情人,在人家栖息的时候,接受短暂的抚慰;要么就永久停留在惊鸿掠影的阶段,把此当做一帧心像,安然与另一只麻雀公担一生。

我现在处于什么阶段呢?做情人,天涯海角去接受短短的温存,固然刺激,时间一长,也渐感疲累,毕竟不年轻了,有各种各样的压力;可让我娶一只麻雀又不甘心。生活要有波澜,我虽然不喜欢折腾,但是也向往那种不同极性之间迸发的强烈磁场。

这是个苦恼的问题。

我不若锦年那样洒脱,虽说也享受范禁忌的快乐,但是责任感对男人来说总是第一的,一个稳固的家庭绝对是今后努力的目标。如果不出意外,我也会被时间消磨,选择与生命妥协:娶一个说不上爱也说不上不爱的女人,生一个能够担起家庭纽带角色的孩子,心里偶尔念起一个人,不无遗憾又强作豁达地想,至少曾经爱过。

在我消极地等候时间之手将我的激情铲除的时候,原以为固若金汤的生活啪嗒裂出一个缺口——锦年做不成候鸟了。

她母亲有一晚从楼梯上滚落,摔成骨折,因身边无人,错过最佳救治时间,腿脚堪虞。

那阵子,我南京w市两天跑。白天在南京,晚上在w市。中间隔着两个多小时的车程。凌晨走高速回南京的时候,眼皮不停地耷拉下来,好像一闭合,就会沉沉睡去。

偏偏那阵子,公司迎来多事之秋,并购、诉讼都集中在一起。电话不离手,腿脚也没闲过。很疲惫。

锦年是五天后赶回来了。到医院的时候,大概半夜,我在楼道的塑胶椅上抽烟,说是抽烟,其实已经睡着了。身子半瘫着,眼皮紧闭,嘴里含着烟,半天没动,好像要一口气过足瘾似的。烟在指尖变成白色烟沫,一段段落在衣襟上。

锦年抽走了我嘴里的烟,我迷糊醒来,楼道里的光和稀薄,摔在人脸上,含糊而小气,抖抖索索,没有任何的底气。

“什么时候这么大的瘾?”她轻轻说,又道,“去附近开个房间睡觉吧。”眼睛里闪烁着一层感动。

“哦。”我还在迷糊中,仿佛她回来是多么平常的事,而实际上我大概已有三个月没见她了,“那我走了,明天还要上班。”

我站起来,手机响,是在哈尔滨出差的谢开,说,警方已经查到盗窃者,是三年前离开畅意的叶辉,不过因为咱们的技术在当时并未申报专利,所以……

我边接电话边往车库走。锦年跟过来,拿着我遗落在椅子上的打火机。

“你忘了。”她递给我。

我一手拿手机,一手抓着西服,电话那头还有谢开在汇报,没法分神去接,只站定了。

锦年靠近我,把打火机塞进我的衬衣口袋。我对她挤挤眼睛,笑,表示收到了,你可以回了。她却没有转身,而是抡手拍掉我肩上尚存的灰点,然后忽然就从腰间一揽,把我轻轻抱住,我僵了下,那被她环抱的一圈却生出酥麻的热气,我终于知道她是锦年,回来了,站在我面前。

“你说怎么办?是不是将计就计?”谢开说。

“按你说的办。”我挂掉电话,愣愣地看着胸前的锦年,好半天,抓起手机,举过头,笑着说:“我投降!”

锦年的母亲出院后,锦年一直侍奉在侧,在小城市里安分地过着平静如流的生活。

天倏忽热了起来。走在阳光里,像走在一滩白气中bbs·j ooyoo·net,粘腻而昏沉,整个人仿佛要飞出去,蒸腾,汽化。

这天,妈妈生日,她把方静存邀到家了。看着静存在厨房帮妈妈打下手,我有点不太习惯。

安安歪在沙发里看电视,声浪很响,她看得心不在焉。谢开正在闹离婚,但似乎并不顺遂。

“哥,”安安一勾手,百无聊赖找我消遣,“你想清楚了没有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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