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有什么。”
“觉得我眼熟?”
“不仅是眼熟,心也熟。”
他大笑,“那很奇妙。”
“是很奇妙。”她的目光并不退缩,“我一定见过你,只是我更希望你说出来。”
“既然你知道,何必问我?”
他站起来。
她看着他的背影轻悄地离去。
这些日,她难抵那种熟悉的感觉。一直在想,后来想起来了。
他可能是书店的那个伙计,当然隔了那么多年的风尘,他早跟以前那个瘦削腼腆的男孩子不一样。
那时候他皮肤跟周岁安一样白皙,眼睛是一种燃烧的明亮,就像心里掩藏一把火,没办法释放出来,就烧到了眼睛里。
那时候,也许营养不良,他好像还没完全展开的样子,年纪应该比岁安大个子却还不如他高。但是现在他体格魁梧、结实,像棵大树舒枝展叶了。
那时候,她不在意他,所以才在记忆里把他一笔带过。那时候她家庭幸福,那时候,她通体透明。那时候,她有辉煌的未来。
要考北大,要出国。要学她爸爸成就一番事业。那时候的轻狂和无知,怎能料到人生的颠沛。
她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,是在山顶的诗会。他把她弄到树杈间,他们一起看狂欢的人群。她从他脸上看到渴望。他的眼睛又在燃烧。她那时候想,他一定不是池中物。十多年过去了,那个羞涩腼腆的男孩成了名记。只是一样的没有多余的话。
他们那么早认识,隔了十年相逢。这当中藏着什么玄机吗?
她无法知道。
只知道随着命运拨弄。
居山间不问尘事。此后几天,他带着她把脚印烙满了山里。有次累了,在稻浪翻滚的田垄间休憩。他们俩席地坐在柔软青草上。阳光从狭长的稻叶间溜进来,细细碎碎,落在人身上像温过的酒。静好旁边有白色的野花,钟羽摘了,递给她。
她举着小花,跟他讲起在嬢嬢家待过的童年,说他很像她嬢嬢家那个大哥哥。
钟羽说,你大哥哥喜欢你。
静好说,我也喜欢他。
钟羽哂笑,你长大后就不会喜欢他。
为什么?
钟羽说,正如,你不会喜欢书店那个小伙计。
静好沉默。是的,那时她不在意他。他只是她眼角一抹余光。而他相反,把她当世界。爱情从来以失衡状态出现。
钟羽说,你小的时候,因为不拥有什么,也不懂得什么是拥有,所以跟他是没有什么距离的。你们是平等的。到你长大,明白什么是拥有以及你拥有什么,你就会看到你们之间的距离。别说你不在乎,我要还是那个小伙计,你也接近不了我。因为我不可能参加你们这类活动,也不可能陪着你游山玩水。
“……”
钟羽笑笑,“……没有关系的,我习惯了。”
静好问他后来去了哪里,他说,去广州了。他掠过很多没说。
半晌后,他又对她说:人生很长,你要好好的。
这句话,无形中把她和他生分了。
她笑笑,本来就是这样,他们不过是旅途中两个偶尔走到一起的陌生人,只不过因为一段前事而有“他乡遇故知”的感觉。旅程结束后,就各归各位。他有他的生活,她还得继续自己的脚步。